隐私政策

美鸥广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我们将按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尽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可控。

引言

本隐私政策适用于美鸥广测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合称「美鸥广测」或「我们」)通过网站(包括但不限于官网域名的所有子站点)、移动应用程序、线下实体服务场所、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及其他线上或线下渠道收集、使用、存储、处理和共享您的个人信息的行为。

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始终致力于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恪守权责一致、目的明确、选择同意、最少够用、确保安全、主体参与、公开透明等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 重要提示:在使用我们的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隐私政策,特别是以粗体标识的条款。您在阅读后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隐私政策的全部内容。如您不同意本隐私政策的任何条款,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

本隐私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1.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2. 我们如何使用Cookie和同类技术;
  3. 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4. 个人信息跨境传输规则;
  5. 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6. 您所享有的个人信息权利;
  7. 未成年人信息保护措施;
  8. 自动化决策说明;
  9. 隐私政策的更新方式;
  10. 如何联系我们。

更新日期:2026年7月29日  |  生效日期:2026年7月29日

定义

在本隐私政策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 个人信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 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 个人信息处理者: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组织或个人。本政策中,「个人信息处理者」指美鸥广测技术有限公司。
  • 委托处理:个人信息处理者委托第三方,按照其指示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委托处理不转移个人信息的控制权。
  • 匿名化: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
  • 去标识化: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
  • 自动化决策: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分析、评估个人的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或者经济、健康、信用状况等,并进行决策的活动。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仅会出于本隐私政策所述的以下明确、合法的目的,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除以下情形外,我们不会以任何其他方式收集或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如我们拟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隐私政策未载明的其他目的,我们将事先征得您的明确同意。

1.1 向您提供检测与认证服务

当您通过我们的网站、电话、邮件或线下渠道咨询检测服务、提交检测申请、委托检测或与我们签订服务合同时,出于服务交付和合同履行的必要,我们需要收集您的以下信息:

信息类别 具体信息项 处理目的 法律依据
个人基本信息 联系人姓名、职务/职位、联系电话(座机及/或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通讯地址 建立业务联系、确认对接人员、传递检测报告和相关文件 合同履行所必需
企业/组织信息 公司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注册地址及实际经营地址 客户资质审核、合规审查、合同主体确认 合同履行所必需 / 法定义务
送检样品信息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批次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样品数量及状态描述 检测对象识别、检测方案制定、检测报告编制 合同履行所必需
测试需求信息 申请检测项目清单、目标认证类型(如CE、FCC、RoHS、REACH等)、目标销售市场国家/地区、适用的法规标准编号、特殊测试条件或要求说明 检测方案设计、标准方法选择、法规符合性判定 合同履行所必需
财务与支付信息 银行账户信息、纳税人识别号、发票抬头及开票信息 服务费用结算、发票开具、财务记账 合同履行所必需 / 法定义务

⚠ 必要信息说明:上述信息的收集是实现检测认证服务合同目的所必需的。如您拒绝提供上述信息,我们将无法为您提供相应的检测认证服务,但不影响您浏览我们网站的基本功能。

1.2 为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的信息处理

作为依法取得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我们须严格遵守以下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法定范围内处理相关个人信息: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要求检测机构保留委托检测合同、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副本不少于六年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要求对检测活动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进行记录管理;
  • 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要求实验室建立并维护客户档案和检测档案管理体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要求生产者、销售者对其产品质量负责,检测机构依法出具检测数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涉及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相关信息的留存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要求企业依法保存会计凭证、账簿及税务相关资料。

在上述法律法规要求的期限内,我们将依法收集、留存和使用您委托检测时提供的业务相关信息。超出法定期限后,我们将对相关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确保无法再识别特定个人身份。

1.3 客户服务与沟通

当您通过以下任一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时,我们可能会收集和处理您的相关信息:

  • 在线咨询与联系表单:您通过网站「在线咨询」功能或联系表单主动提供的姓名、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电话/邮箱)及咨询内容的文字、图片或文件记录;
  • 电话沟通:您通过客服热线与我们沟通时,我们可能会在通话开始前告知并获得您的同意后进行录音,用于服务质量监控和纠纷处理。录音文件加密存储,保存期限不超过一年;
  • 即时通讯工具:您通过企业微信、微信等即时通讯方式与我们交流时,您的账号信息、发送的文字、图片和文件内容将被记录;
  • 邮件往来:您发送给我们的电子邮件及其附件内容将被妥善保存,用于业务跟进和档案管理;
  • 沟通记录管理:包括咨询时间、沟通渠道、问题描述、客服回复内容及处理结果,用于服务质量跟踪与持续改进;
  • 满意度反馈:您在服务完成后主动提供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上述信息将用于及时响应您的咨询请求、为您提供精准的服务方案建议、持续改进我们的客户服务质量,以及处理可能发生的服务争议。处理的法律基础为您的同意及我们的合法商业利益。

1.4 网站运营、安全与优化

为保障我们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持续优化用户体验和内容展示效果,当您访问我们的网站时,我们可能通过服务器日志、分析工具及其他自动化技术收集以下技术数据:

  • 设备与浏览信息:浏览器类型及版本、操作系统类型及版本、设备类型及屏幕分辨率、语言偏好设置;
  • 网络标识信息:IP地址、网络服务提供商(ISP)、粗略地理位置(仅到城市级别);
  • 访问行为数据:访问来源(引荐URL)、访问时间及停留时长、浏览页面路径、点击行为和滚动深度;
  • 安全防护日志:防火墙访问记录、异常访问请求日志、入侵检测系统告警记录。

此类技术数据通常无法单独识别您的个人身份。我们仅将其用于以下目的:

  • 网站性能监控与故障排查;
  • 安全威胁检测与恶意访问防护;
  • 统计分析和用户行为趋势研究(聚合级别);
  • 内容布局和功能优化决策。

处理的法律基础为我们确保网站安全和改进服务的合法商业利益。

1.5 营销与活动信息(需单独同意)

我们可能在获得您单独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您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您发送以下信息:

  • 行业资讯、法规更新和技术白皮书;
  • 新服务介绍和专题研讨会邀请;
  • 节日问候和客户关怀信息。

您有权随时通过点击邮件中的「退订」链接、回复「TD」短信或通过本隐私政策第十条列明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撤回您的同意并取消接收此类信息。撤回同意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同意进行的处理的合法性。

1.6 从第三方间接获取个人信息

在某些业务场景中,我们可能从以下合法来源间接获取您的个人信息:

  • 您的授权代表:如您的同事、上级主管或业务经办人以公司名义委托检测时提供的联系人信息;
  • 行业协会与展会:您参加行业展会、技术论坛时提供的名片或登记信息;
  • 公开渠道:您公司官方网站、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商业数据库等合法公开渠道中获取的企业联系信息。

对于从第三方间接获取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在获取后的合理期限内告知您相关信息处理的规则,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告知成本过高。如您不希望我们以这种方式处理您的信息,可随时联系我们要求删除。

1.7 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我们的业务性质决定了我们在一般情况下不会主动收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生物识别信息、医疗健康信息、金融账户信息等)。如因特殊业务场景确需收集敏感个人信息的,我们将:

  • 告知收集该等信息的必要性及对您权益的影响;
  • 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实施更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

1.8 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以下情形中,我们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 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 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个人信息主体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 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 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 用于维护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我们如何使用Cookie和同类技术

2.1 什么是Cookie

Cookie是一种小型文本文件,由网站服务器发送并存储在您的计算机或移动设备的浏览器中。当您再次访问同一网站时,浏览器会将Cookie发回服务器,使网站能够识别和记住您的偏好或操作。Cookie通常包含标识符、站点名称以及一些数字和字符。

2.2 我们使用的Cookie详细清单

Cookie 类别 Cookie 名称 用途说明 存储期限 是否必需
必要型 PHPSESSID 维持用户会话状态,确保页面导航和表单提交功能正常运行 会话结束
cookie_consent 记录您的Cookie偏好设置,记住您对各类Cookie的同意选择 12个月
功能型 lang_pref 记录您的语言偏好(中文/英文),提供对应语言版本的页面 6个月
view_mode 记录您偏好的页面视图模式(如产品列表的网格/列表视图) 1个月
分析型 _ga / _ga_* Google Analytics(谷歌分析),用于统计页面访问量、用户来源、浏览行为等匿名数据 2年
_analytics_session 记录单次访问会话中的页面浏览顺序和停留时间 会话结束

2.3 Cookie的管理与控制

我们不会将Cookie用于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您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管理和控制Cookie:

  • 浏览器设置:大部分浏览器均提供清除缓存和禁用Cookie的功能。您可通过浏览器「设置」→「隐私与安全」→「Cookie和网站数据」进行管理。以下为主要浏览器的设置指南入口:Chrome(设置 → 隐私设置和安全性 → Cookie及其他网站数据)、Edge(设置 → Cookie和网站权限)、Firefox(选项 → 隐私与安全 → Cookie和网站数据)、Safari(偏好设置 → 隐私)。
  • 首次访问选择:当您首次访问我们网站时,Cookie同意横幅将允许您自主选择接受或拒绝各类非必要Cookie。
  • 第三方分析工具退出:如需退出Google Analytics追踪,您可安装Google提供的浏览器插件

⚠ 请注意:禁用必要型Cookie可能导致网站的某些功能无法正常使用或访问。禁用分析型Cookie不会影响网站基本功能的使用,但会降低我们优化网站体验的能力。

2.4 其他同类技术

除Cookie外,我们可能还使用以下同类技术来收集和存储信息:

  • 网站信标(Web Beacon)/像素标签(Pixel Tag):嵌入网页或电子邮件中的透明小图像(通常为1×1像素),用于统计页面浏览量、邮件打开率、内容到达率等匿名数据;
  • 本地存储(Local Storage):HTML5提供的浏览器存储机制,用于缓存页面资源(如CSS样式表、JavaScript脚本、图标字体等),以加速页面加载速度。本地存储仅在您的浏览器端保存数据,不会自动传输至服务器;
  • 服务器日志:我们的Web服务器自动记录每次页面请求的技术信息,包括请求时间、请求页面URL、HTTP状态码、传输数据量、引荐来源等,用于运行维护和安全审计。

上述技术均不会用于识别您的个人身份,我们仅将其用于网站运营维护、性能优化和统计分析目的。

三、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3.1 委托处理

在部分业务场景中,我们可能委托经严格筛选的第三方服务商代表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此类委托处理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 IT基础设施与系统运维:委托云服务提供商托管我们的业务系统和数据存储设施;
  • 物流与快递服务:委托物流公司将检测报告原件和样品寄送给您;
  • 网站分析与统计:委托第三方分析服务商(如Google Analytics)帮助我们了解网站使用情况;
  • 邮件与消息推送:委托邮件服务商发送服务通知和营销信息。

在委托处理场景下,我们将:通过合同约束受托方严格按照我们的指示处理个人信息,不得超出约定目的使用;对受托方的数据安全能力进行尽职调查;要求受托方实施不低于我们自身标准的安全保护措施;在委托关系终止后,要求受托方返还或删除相关个人信息。

3.2 共享

我们不会与美鸥广测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分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 获得您的明确同意或授权:在获得您明示授权后,我们会依据授权范围与其他方共享您的信息;
  • 法律法规要求: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的强制性要求,我们可能需要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我们会在共享前及时通知您;
  • 与关联公司共享:为向您提供一体化的检测、认证、验货、培训等综合服务,您的信息可能会在美鸥跨境集团内部受控共享,且共享范围仅限于为您提供相关服务所必需的信息。关联公司如需改变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将重新征求您的授权同意。我们的关联公司包括:美鸥(深圳)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美鸥(广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相关实体;
  • 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为实现特定服务功能,我们可能与经严格筛选的第三方服务商共享必要信息。我们会通过合同方式对合作方进行约束,要求其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和数据安全要求,并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删除相关信息。

3.3 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 获得您明确同意:在获取您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
  • 公司重组:在涉及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或收购时,如涉及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提前公告或通知您相关变更情况;要求持有您个人信息的新公司、组织继续受本隐私政策的约束;如变更后处理目的或方式发生重大变化,要求新主体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3.4 公开披露

我们高度重视您的个人信息保护,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 获得您明确单独同意后;
  • 基于法律法规、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的强制性要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我们会在披露前及时通知您,以便您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5 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的例外

在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

四、个人信息跨境传输规则

4.1 一般原则

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原则上,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跨境传输至境外。

4.2 确需跨境传输的情形

如因以下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传输个人信息的,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 您申请的认证项目涉及境外认证机构(如欧盟CE公告机构、美国FCC认可的TCB实验室、国际CB体系成员机构等),需要将部分检测数据和报告信息传输至境外认证机构进行审核或备案;
  • 您明确要求我们将检测报告电邮至境外收件人或通过国际快递邮寄至境外地址;
  • 您要求使用境外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服务费用结算。

4.3 跨境传输保障措施

在确需进行个人信息跨境传输时,我们将实施以下保障措施:

  • 事先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 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并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和方式、个人信息种类及您向境外接收方行使权利的方式;
  •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与境外接收方签订标准合同,或取得相关认证;
  • 采取技术措施确保传输过程中的数据安全;
  • 确保境外接收方的个人信息保护水平不低于中国法律规定的标准。

五、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5.1 存储地点

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的数据中心和云服务器中。我们使用的云服务基础设施均部署在中国境内。

5.2 存储期限

我们仅在实现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除非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保留要求。具体的存储期限标准如下:

信息类型 存储期限 依据
服务合同、检测委托单、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副本 不少于6年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38号令 / CNAS-RL01
财务凭证、发票及税务相关资料 不少于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客户咨询和沟通记录 自最后一次沟通起2年 合理业务需求(客户关系管理)
网站服务器技术日志 不超过12个月 《网络安全法》第21条(日志留存要求)
营销订阅及偏好数据 至您撤回同意后30日内删除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撤回同意)

超过上述存储期限后,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确保无法再识别特定个人身份。若因技术原因无法彻底删除,我们将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防止任何进一步的处理。

5.3 安全技术措施

我们已采取符合业界标准、合理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我们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传输加密:全站采用TLS 1.3加密协议,确保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 边界防护:部署下一代防火墙(NGFW)、Web应用防火墙(WAF)和入侵检测防御系统(IDS/IPS),实时监控和拦截恶意访问;
  • 访问控制:实施基于角色的访问权限控制(RBAC)和多因素认证(MFA),确保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个人信息;
  • 数据分级分类:建立严格的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不同级别的数据实施差异化的安全控制策略;
  • 存储加密:对存储的敏感数据实施AES-256级别的静态加密;
  • 日志审计:对所有数据访问操作进行日志记录,定期审计,确保可追溯;
  • 备份恢复:建立定期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机制,确保数据的可用性和业务连续性。

5.4 安全管理措施

  • 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IEC 17025检测实验室管理体系认证,建立规范的内部数据管理和安全审计流程;
  • 人员管理:所有员工入职时签署保密协议,定期参加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意识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
  • 安全评估:定期开展安全漏洞扫描、渗透测试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及时修补安全漏洞;
  • 应急预案:制定并定期演练数据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能在2小时内启动响应程序。

5.5 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并:

  • 事件评估:在发现安全事件后24小时内完成初步评估,判断事件等级、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
  • 通知您: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告知内容包括: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
  • 监管报告: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向主管部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 整改跟进:在事件处理完毕后进行复盘总结,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

六、您的权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保障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

6.1 查阅、复制与转移权

  • 查阅权:您有权查阅我们持有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您可通过本隐私政策第十条列明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查阅请求,我们将在核实您的身份后提供相关信息;
  • 复制权:您有权要求获取我们处理的您的个人信息的副本。我们将在验证您的身份后,以结构化、机器可读的通用格式提供;
  • 可携带权: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可行的条件下,您有权要求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您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

6.2 更正与补充权

当您发现我们处理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有误或不完整时,您有权要求我们予以更正或补充。我们将在核实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正或补充,并将更正结果告知您。

6.3 删除权

在以下情形中,您有权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 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 我们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 您撤回同意;
  • 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您在法律规定的上述删除条件成就时提出删除请求,我们将及时删除。但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或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我们将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6.4 撤回同意权

对于我们基于您的同意而收集的个人信息,您有权随时撤回已给予的同意。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撤回同意:

  • 营销信息:点击邮件中的「退订」链接,或回复「TD」退订短信;
  • Cookie:通过浏览器设置或Cookie同意横幅调整偏好;
  • 其他同意:通过本隐私政策第十条列明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6.5 注销账户权

如您注册了我们的在线账户,您有权随时注销该账户。注销账户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并依据您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6 限制处理权

在以下情形中,您有权要求我们对您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限制:

  • 您对个人信息的准确性提出异议,在我们核实期间;
  • 我们的处理行为违法,但您不希望删除个人信息,仅要求限制处理;
  • 我们不再需要该个人信息用于处理目的,但您需要其用于法律诉求的提出或抗辩;
  • 您反对基于合法利益的处理,在我们核实您的反对是否优先于我们的合法利益期间。

6.7 死者近亲属权利

若个人信息主体去世,其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对死者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但死者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6.8 权利行使方式与响应时限

如您需要行使上述任一权利,可通过本隐私政策第十条列明的联系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为保障信息安全,我们会在处理您的请求前验证您的身份。验证通过后,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响应和办理。

对于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可能酌情收取一定成本费用。

📋 无法响应请求的情形: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涉及商业秘密的。

七、未成年人信息保护

我们的服务主要面向企业和商业客户,一般不涉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主动收集。我们不会主动收集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如果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我们将在知悉后及时予以删除,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除外。

如您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现我们在未获得监护人有效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请及时通过本隐私政策第十条列明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核实并在5个工作日内删除相关信息。

如您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请勿向我们提供任何个人信息。如需使用我们的服务,请让您的监护人代为办理。

八、自动化决策说明

我们郑重承诺:美鸥广测不使用自动化决策方式(包括用户画像、算法推荐等)对您的交易价格、服务条件、信用评估等作出具有法律效力或类似重大影响的决定。

我们的业务决策——包括检测方案推荐、服务报价、合同条款确定等——均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技术顾问和客户服务团队根据您的实际需求和适用标准人工评估后作出。

如未来我们引入任何形式的自动化决策机制,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4条的要求: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向您提供不针对个人特征的选项或便捷的拒绝方式;在作出对您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决定时,向您说明并取得您的同意。届时,我们将更新本隐私政策并重新征求您的同意。

九、隐私政策的更新

我们可能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技术的更新,适时修订本隐私政策。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隐私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会在网站显著位置发布更新通知,并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送达:网站首页公告栏通知(持续不少于7天);通过您预留的电子邮箱向您发送更新通知;对于影响您实质性权利的变更,通过短信或电话进行提醒。

本隐私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 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 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 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 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 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
  • 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我们建议您定期查阅本页面以了解最新的隐私政策内容。我们也会在页面顶部标注最近更新日期。如您在更新后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视为您同意接受更新后的隐私政策。

本隐私政策的历史版本将存档备查。如需查阅历史版本,请通过第十条列明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十、联系我们

10.1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我们已指定专职的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负责统筹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相关请求和投诉。

10.2 联系方式

如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或需要行使您的个人信息权利,或对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有任何投诉或疑虑,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 个人信息处理者:美鸥广测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永安坊东工业区A3栋201(邮编:518103)
  • 联系电话:19925486538
  • 电子邮箱:344191162@qq.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个人信息保护」字样)
  • 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 -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3 响应与救济

我们在收到您的请求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和办理。如涉及复杂情况需要延长的,我们将提前告知您预计的处理时间。

如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或地方网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举报网址:www.12377.cn,举报电话:12377);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电话:12315);
  •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隐私政策。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珍视您的信任,以高度的责任心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